你局《关于批阅福州市气候防灾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气函〔2024〕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经过提高气候灾祸应对才能,为政府、社会和大众供给全方位的气候防灾减灾保证,经研讨,原则同意福州市气候防灾中心展开前期工作。详细批复如下:
项目总用地面积14623.20㎡;总修建面积10045㎡,其间地上修建面积7570.00㎡、半地下修建面积2475.00㎡(气候科普馆725.00㎡、车库及设备用房1750.00㎡),人防面积773.5㎡,容积率0.756,修建占地面积2103.68㎡,修建密度14.39%,绿地面积6693.92㎡,绿地率45.77%。建造内容主要为气候事务用楼和配套建造相关的共用工程和设备,包含:路途、给排水、供电、通讯、土石方工程、美化工程等。
项目总出资匡算50112.61万元,其间工程费用7484.02万元,工程建造别的的费用40710.99万元(含建造用地费39842.93万元),预备费417.60万元,设备购置费1500.00万元。项目建造资金由气候部门出资及福州市财务统筹安排。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展开项目前期工作,托付经全国出资项目在线批阅监管渠道存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讨报告,报我委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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